伊利諾伊州已頒布法律,禁止銷售某些含汞熒光燈。伊利諾伊州州長JB Pritzker于2024年8月9日簽署了該法案(HB 2363),該法案規定從2026年1月1日起,禁止銷售新的螺旋燈頭或卡口燈頭緊湊型熒光燈。 一年后,禁令擴大到針座緊湊型熒光燈和線型熒光燈。
這些限制不適用于以下燈具:
僅用于圖像捕捉和投影的燈具;
高比例紫外線輻射,包括用于太陽燈、臭氧發生、殺菌、捕蠅和珊瑚共生的產品;
僅用于醫療或獸醫目的,或藥品生產或質量控制;
僅用于光譜學和光度測量應用;
用于學術和研究機構的調查;
在沒有發光二極管(LED)替代品的情況下,在2028年1月1日或之前發售的;
以及在2020年1月1日或之前生產的機動車輛中用作替代品的緊湊型熒光燈。
加利福尼亞州和佛蒙特州已經在實施2022年通過的熒光燈淘汰措施。此后,緬因州、夏威夷州、華盛頓州和明尼蘇達州等州的立法者也批準了類似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