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2日,歐洲電工標準化委員會曾發(fā)布了EN 62133:2017版,分別為鎳系電池適用的EN 62133-1: 2017及鋰系電池適用的EN 62133-2: 2017。該兩版標準將于2020年3月14日起在歐洲強制實施,同時舊版(EN62133:2013版)將不被接受。
新舊標準測試方面的差異較大,企業(yè)應及早應對。
根據(jù)新標準,電池生產(chǎn)廠商和電子產(chǎn)品制造商在出口電池或申請含充電電池的電子產(chǎn)品的整機認證時,都需要提供電池新版EN標準或等同IEC標準的測試報告和證書。已申請過舊版標準認證的型號,也需要及時更新到新版標準。由于新舊標準在測試方面有較大差異,廠商也需要及時調(diào)整設計,以滿足新標準要求。
鎳系電池EN 62133-1:2017和 EN 62133: 2013的差異
主要測試更新:
熱濫用測試時間從10min改為30min
鋰系電池EN 62133-2: 2017和 EN 62133: 2013的差異
主要測試更新:
高低溫充電預處理: 上限電壓、上下限溫度等調(diào)整為按制造商定義;
電芯和電池組外部短路測試環(huán)境溫度變更;
電池組外部短路測試增加單一失效要求;
跌落測試增加可選金屬跌落面;
熱濫用測試時間從10min改為30min;
擠壓測試刪除10%變形停止測試判定;
過充測試電壓調(diào)整;
強制放電測試增加電壓要求;
增加機械測試(振動和沖擊),去除運輸測試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