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抽樣方法
以隨機抽樣的方式在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的待銷產品中抽取。
隨機數一般可使用隨機數表等方法產生。
每批次產品抽取樣品30米,其中15米作為檢驗樣品,15米作為備用樣品。
2檢驗依據
2.1聚氯乙烯絕緣電纜檢驗項目 見表1
表1 檢驗項目
序號 | 檢驗項目 | 檢驗方法 |
1 | 標志 | GB/T 5023.2-2008 |
2 | 絕緣平均厚度和絕緣最薄厚度 | GB/T 2951.11-2008 |
3 | 平均外徑 | GB/T 2951.11-2008 |
4 | 20℃時導體直流電阻 | GB/T 3048.4-2007 |
5 | 成品電纜電壓試驗 | GB/T 5023.3-2008 |
6 | 結構 | GB/T 5023.1-2008 |
執行企業標準、團體標準、地方標準的產品,檢驗項目參照上述內容執行。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不適用于本細則。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細則。
3 判定規則
3.1依據標準
GB/T 5023.1-2008 額定電壓 450/750 V及以下聚氯乙烯絕緣電纜 第1部分:一般要求
GB/T 5023.2-2008 額定電壓 450/750 V及以下聚氯乙烯絕緣電纜 第2部分:試驗方法
GB/T 5023.3-2008 額定電壓450/750 V及以下聚氯乙烯絕緣電纜 第3部分:固定布線用無護套電纜
GB/T 2951.11-2008 電纜和光纜絕緣和護套材料通用試驗方法——第11部分:通用試驗方法.厚度和外形尺寸測量——機
械性能試驗
GB/T 3048.4-2007 電線電纜電性能試驗方法 第4部分:導體直流電阻試驗
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團體標準、地方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要求
3.2判定原則
經檢驗,檢驗項目全部合格,判定為被抽查產品合格;檢驗項目中任一項或一項以上不合格,判定為被抽查產品不合
格。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高于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標準要求時,應按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低于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強制性標準要求時,應按照強制性標準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推薦性標準要求時,應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缺少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強制性標準要求時,應按照強制性標準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缺少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推薦性標準要求時,該項目不參與判定。
3.3檢驗檢測報告結論用語見下:
合格結論用語:本次監督抽查共檢XX項,所檢項目全部符合《XX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檢驗結論合格。
不合格結論用語:本次監督抽查共檢XX項,XX項目不符合《XX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檢驗結論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