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法國更新比吸收率SAR要求
法國擴大了SAR要求:任何在距離人體小于20cm的距離或輸出功率大于20mw的射頻設備都需要SAR測試或評估。法規(guī)更新日期2020年7月1日。
新規(guī)定涵蓋了哪些設備?
第二類產(chǎn)品
所有靠近頭部使用,手持或靠近身體攜帶的設備均為可能被覆蓋。如以下產(chǎn)品:
? 手機;
? 配備3G/4G/5G SIM卡的平板電腦;
? 包含手機SIM卡的已連接手表;
? 3G/4G/5G迷你格式路由器;
? 海上便攜式甚高頻設備;
? 具有3G/4G/5G驅(qū)動器的筆記本電腦;
第二類產(chǎn)品
包含其最大授權功率的設備20mW的功率取決于設備的技術規(guī)格,對于某些型號可能無法達到20mW的功率。這包括以下設備:
? DECT標準無繩電話;
? 對講機或同等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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