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電器產品靜電防護區(EPA)要求,在電子電器產品的生產過程中,靜電防護工作是一項重要工作內容。隨著電子電器產品的發展,靜電防護工作越來越受到廣大生產企業的重視。但是,靜電不發生作用時看不見,靜電電壓不高時也摸不著,怎樣才能做好靜電防護?如何防護才算符合要求?在實際工作中確實給我們帶來不少困惑。
電子電器產品生產過程中的防靜電要求
靜電防護區(EPA)要求
關于靜電防護區(EPA),IEC61340-5-1:2016標準規定以下幾方 面的要求:處置靜電敏感器件及進入EPA處置無靜電防護罩或包裝的靜電敏感器件應在EPA進行。EPA的邊界應清楚地進行標識(例如,可以在人員進入EPA之前的醒目位置張貼設置有EPA的注意標志)。
EPA可以是一棟建筑物、一整間房間或一個工作站。
進入EPA的人員至少應經過適當的防靜電培訓。未經培訓的人員進入EPA應由受過培訓的人員陪同。
絕緣體
所有非必需絕緣體和物品(塑料和紙等),如茶杯、食物包裝紙和個人物品應從工作站或處置無保護靜電敏感器件的任何操作中移除。
與工藝相關的必須的絕緣體或靜電場源的靜電放電威脅應進行評估,以確保:
●處置靜電敏感器件位置的靜電場不得超過5000伏/米;
●如果在I藝所需的絕緣物體表面測得的靜電勢超過2000 V時,該物體應與靜電敏感器件保持至少30 cm的距離;以及
●如果在工藝所需的絕緣物體表面測得的靜電勢超過125 V時,該物體應與靜電敏感器件保持至少2.5 cm的距離。
如果測得的靜電場或表面電位超過規定的限值,應使用電離或其它電荷減少技術。
某些測量應在設施所經歷的最低預期相對濕度下進行。
絕緣導體
在制定防靜電控制計劃時,如果與靜電敏感器件接觸的導體不能接地或等電位連接在-起,則應確保導體與靜電敏感器件之間的電位差小于35 V。
這可以通過使用非接觸靜電電壓表或高阻抗接觸式靜電電壓表測量靜電敏感器件和導體來實現。其中,35V限值 與所使用的電離器通常可達到的水平有關。
ESD控制項目
在沒有靜電防護覆蓋物或包裝的情況下處置靜電敏感產品的所有地方都應建立EPA。但是,有許多不同的方法來建立防靜電控制程序。下表列出了一些可選的防靜電控制項目,可用于控制靜電。
注:表中Rg指對地電阻,Rgp指對接地點的電阻,Rp-p指點對點的電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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